第一届人大会议什么时候召开的
怡月子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第一届人大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称“五四宪法”,“五四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比较好的规定。
该宪法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规定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
如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集体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也就是一届五年,每年一次,一届也就是会召开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