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队vs砍刀队事件 菜刀队6人完爆24人砍刀队(2)
又之酱
甚至于后来知名公益人士张洪峰广发英雄帖,邀请律师为此案伸张正义,来自北京、湖南、杭州的十余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参与到此案当中。最后在11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被发回常熟市法院重审。
而主要的争议焦点,还是因为事发当天,在何强一方事先挑衅约战的前提下,曾勇一方前往斗殴,在主观前提上,双方均具备了主观故意的性质,客观上双方均持有刀具并产生了械斗的行为,最终导致了3人受伤的后果,属于聚众斗殴。
自此,社会各界对该事件的关注,远远超过了“菜刀队VS砍刀队”本身。实质上,这涉及到法律在对暴力追讨“赌资”行为的定性问题,被追债一方即使采取强烈的措辞拒绝偿还赌债,事实上也并不违法,反而契合法律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的本意。因此,此案件的审理,将成为对暴力追讨“赌资”行为的定性的标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