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老油条”周勃为什么玩不过刚刚登基一个月的汉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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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汉朝官场老油条周勃其实也有很多人认识这个人的,就是感觉这个人老奸巨猾的,看也看不通透这个人了,也搞也搞不定这个人了,老狐狸对于这个人来说在合适不过了,但是到了汉文帝登基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人竟然完全不值得一提啊,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看看吧!

官场“老油条”周勃为什么玩不过刚刚登基一个月的汉文帝?

汉文帝刚刚即位时,曾经问右丞相周勃:“天下每年判决的案件有多少?”周勃说:“不知道。”又问:“每年的钱粮出入有多少?”周勃还是不知道,汗把衣服都沾湿了。

文帝转头问左丞相陈平同样的问题,陈平狡猾,说这些有主管的人。文帝不依不饶地问主管是谁,陈平答:“要问审判案件应该找廷尉;要问钱粮出入应该问治粟内史。”文帝这时候也年轻,不太给老同志留面子,就反问:

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

这话搁在现代,很有诘问“你干什么吃的?”的味道,《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的“老油条”陈平的回答既卑微、又骄傲:

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问对一如既往地客气,自居驽下,又以“待罪”为辞,这也是秦汉时代臣子的常态,居官即“待罪”,但仔细看看他说的职责,基本上就是你是天子可以管我,出了门,国内国际的大事、官员百姓都归我管了。

这么说完了,“孝文帝乃称善。”可见当时人,包括皇帝都没觉得宰相的大权有什么不对。

“称善”实在不算是结果,重要的是“乃”字,结合这次问对的背景:

居顷之,孝文皇帝既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勃。

在大朝会上对右丞相、左丞相穷追猛打,本身就带着不依不饶,所以,当周勃责难陈平时:

官场“老油条”周勃为什么玩不过刚刚登基一个月的汉文帝?

陈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问长安中盗贼数,君欲彊对邪?”

这段描写,非常有趣,大臣知道皇帝在“找碴”,甚至将这个视作一次考试,更有意思的是,周勃对陈平的责难是,你怎么不教我怎么答?而陈平笑着回复的则是,你坐这个位子,不知道是干嘛的?

哑谜打完了,揭晓答案,陈平在“诛除诸吕”、“立汉文帝”的两件大事中,一直自居次要角色,所以才在文帝初立时,以“谢病”的方式将“首相”的位置让给了周勃,而自己居于次相,其理由是:

平曰:“高祖时,勃功不如臣平。及诛诸吕,臣功亦不如勃。原以右丞相让勃。”

这番退让,完成了对自己在吕氏执政时代“从贼”的罪名洗刷,又将相位与“酬功”挂钩,待到真的硬桥硬马的庙堂执政,被顶在前面的周勃就露怯了。事件的结果也很有意思:

於是绛侯自知其能不如平远矣。居顷之,绛侯谢病请免相,陈平专为一丞相。

周勃自知的这个“不如”,恰恰在于“不知其任”,而妄想居其“尊”,意识到了,赶紧让位子。

这个“尊”不是虚辞,在北宋司马光所作的《涑水纪闻 》中写道:

宰相,自唐以来谓之礼绝百僚,见者无长幼皆拜,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送客,未尝下阶;客坐稍久,则吏从傍唱“相公尊重”,客踧踖起退。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自唐以来宰相地位尊贵,见客之时,无论老幼都要行拜礼,而宰相安然受礼,只是简单垂手相扶就已经算是合乎身份了,更不用降阶送客,客人多坐一会儿,属吏就要喊“相公尊重”,以撵人……

这个尊贵超越同为“臣子”的“百僚”,在秦汉,丞相不仅超越“百僚”,与君主的关系也一样突出了其地位的特殊性。

丞相觐见皇帝的时候,皇帝之前坐着要起立,乘车坐辇要下来迎接;丞相有病,皇帝还要摆开仪仗到家里嘘寒问暖。这样的待遇放在清朝,别说是没事儿琢磨在哪块地砖磕头声音大的军机大臣,就是皇上他爹也享受不到。

以上,可以说解析了汉文帝、陈平、周勃互动的第一层含义,其实还有一层含义,藏在水面之下。

陈平的所谓周勃“不知其任”,还有一层潜台词,即丞相之位,具备极强的“特殊性”,并不应该作为“酬功”的赠品,哪怕皇帝给了,你也未必接得住。

追其根本,则在于秦制是以秦律严格规定的上下公文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绝大部分的政务是在机械化的业务规定范围内运行的,丞相作为官僚系统的首长,恰恰把持的是帝国日常运转的政务权力的顶端。

皇帝的权力对于政务的干预,往往仅及于礼仪性、宗教性的任务和高层人事任免,以及其“理论上拥有”的立法权力。

官场“老油条”周勃为什么玩不过刚刚登基一个月的汉文帝?

《史记·酷吏列传》里杜周的一段话非常说明问题:

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後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不过,杜周实际上是汉武帝朝政治氛围的产物,汉文帝时代,文法吏的代表人物张释之的态度则大不相同:

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当是也。

比较一下,刨除道德褒贬的因素,张释之肯定了人主的生杀大权,即“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同时强调了法为天子与天下共享的原则,而对天子来说,并不是有守法的义务,而是随意“改法”会造成法律不为人民所信任,而廷尉作为最高执法机关,又是天下执法者的表率,用今天的话讲,遵循程序正义有利于君主的统治。

而杜周的态度则是“虚无主义”的,即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程序正义”,因为律令本身就是君主意志的贯彻,无非是前代君主的意志,还是当代君主的意志,既然如此,遵循上意而非执着于法条,完全是合乎道理的。

秦律和汉律,实际上是刑法和行政法的集合,甚至细致到了公务员业务操作手册的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君主是可以做到“垂拱而治”,因为君主什么都不做,制度体系的执行者们一样能够保证帝国的运转,但前提是执行者必须尊重专业和服从于制度本身。

从这个角度上看,萧规曹随也好,文景之治也好,都是治理者某种程度上的自律和放任,而周勃的任官,恰恰就是单纯的“酬功”甚至“占坑”,以为对一群“靖难功臣”的“保障”,他本人的水准,根本不足以担当相位,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勃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乡坐而责之:“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

这个“趣为我语”,有人翻译为“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很是传神,这个“椎”字,《广韵》里解为:

椎,棒椎也。

引申为朴实、愚鲁,这样一个“棒槌”一样的人物,又如何能够理解复杂的政务体系呢?

所以,陈平的潜台词是:

哥们儿,这坑你守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