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为何有童男童女进行陪葬?给其灌水银又是为什么?

玫瑰先生

我们都知道每个贵族乃至帝王下葬的时候为了显示地位多少都会有些陪葬品,乃至一般的百姓死后下葬又会有那么一两件陪葬的饰物。但古时候还有一种人妄想死后可以重生或者登天就会由人来殉葬,需要殉葬的人会被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虽然这些东西已经随着时间消亡。但还是会在人们心底里刻下一笔深深地烙印

历史上为何有童男童女进行陪葬?给其灌水银又是为什么?

1.人殉陋俗

开宗明义,人殉,是指是用活人为死去的帝王、贵族、奴隶主殉葬。它诞生于严肃神圣的丧葬礼仪制度,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自从社会阶级的产生,人殉就成为了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并且屡禁不绝,尽管汉代以后逐渐式微,但这一种残忍而又野蛮的制度仍残存至明清。

从社会学的角度上说,这种陋习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原始社会过渡至奴隶时代的生产力息息相关。生产力的提高引起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从而导致氏族内部的阶级分化。简而言之,这种原始宗教活动的出现同私有制密切相关。但从当时的社会条件上看,人殉也离不开迷信二字。古人相信阴间的存在,认为人死后会前往阴间继续生活,贵胄为了在阴间继续享受生前的待遇,便会使用陪葬品,将珠宝、服饰封在墓穴内,以便死后带入地下。然而,仅仅这样是不够的,生前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又怎能缺少奴仆的侍奉?于是,就有人打起了低阶级奴隶的主意——人,也就此沦为了陪葬品之一。

这样的说法其实和迷信又有所矛盾,假如古人坚定不移地相信因果报应,重往生、信鬼神,又为什么要用人来殉葬呢?这种有伤天和的制度,难道不会有损这些大人物积阴德吗?实际上,经过了历史的演变,野蛮也会披上虚假的外衣,社会也愈发畸形,这一遮羞布的名字很简单——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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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虚假的“自愿”

有史料记载,魏国叔孙建死时28岁,其配偶当然也很年轻,魏太宗说,“夫生既共荣,没宜同穴,能殉葬者,可任意。”类似《元史卷三十五》中“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的记载,同样屡见不鲜。在元朝大肆鼓励的民间殉葬下,人殉,在当时的人们心中已经不再是一种有违天理的可怕制度,反而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社会的歪风邪气,在扭曲的制度下,诞生出了轻贱的性命。

有人因为墓主生前恩泽深厚,愿意报答,以死相随,有一些则是追随爱人离开,但是不少有所犹豫的,会受到威逼利诱,同理可参照三纲五常、“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枷锁,有时候对一个家族来说,一个人的死亡,可以换来整个家族的名节和荣光,这是非常值得的。即便有些人真的不愿意为死人殉葬,也由不得他们反抗,总会有人在“自愿”的外衣下,为他们粉饰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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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忍真相

人殉的方式有很多,大致的归类下可分为六种——吊死、毒死、毒酒、砍头、活埋和铁钉固定,每一种都极其残酷,其中以毒死、活埋和铁钉固定为甚。毒死和毒酒虽然都有一个“毒”字,但是却有千差万别。毒死殉葬者这一常见的手段,在朱元璋殉葬的宫妃死法中存疑,除了被太监吊死之外,有人认为宫妃们是被毒死的,即给被选定宫妃强行灌食水银。水银剧毒,会侵蚀人体五脏六腑,导致人很快在痛苦中死亡,但是由于人死时水银无法在人体内流动,因此这样惨绝人寰的举动只能在人活着的时候进行,为了加快水银的流动速度,有时候会在活人的头顶、后背、脚心打洞灌入。

在古代,被水银毒死的人不在少数,并不仅仅是皇帝嫔妃,甚至还有一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古人称这些未长大的、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为童男童女。这些小孩子的年龄并不足以侍奉他人,和嫔妃又有不同,那么为什么要用童男童女来殉葬呢?事实上,由于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体长久不朽,有人便认为这样的做法能够封住人们体内的“仙气”,助人羽化登仙。而童男童女们大多数都长的可爱灵动,这样的孩子在腐朽的魔鬼看来是最为纯净的,带有灵根,仙缘往往大于普通人。

历史上为何有童男童女进行陪葬?给其灌水银又是为什么?

古代的大人物不少都希望自己能死后成仙,到达极乐世界永生不老,所以童男童女是最能帮助其成就升仙愿望的,他们会被选中放入墓室,然后由于家境贫寒、地位低微而被残忍的杀死。仅仅是为了无法证实的死后,就要让年幼、鲜活的生命陪葬,实在是令人发指。甚至有记载,在安阳武官村殷墟工陵区内,已发掘的十几座大墓中被生殉、杀殉的多达五千余人。

1976年,在河南安阳市西北郊发掘的一座中型墓中,墓的四周密集地排列着人祭坑,共1400余个,殉葬的多数是未成年的儿童,许多殉者还带有刑具。人殉这种葬礼陋俗并无具体的执行标准,历朝历代都有不同,尽管官方一直在禁止这种行为,我们仍能在墨子的话中窥见一二——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将军大夫,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历史上为何有童男童女进行陪葬?给其灌水银又是为什么?

中国古代人殉的陋习,从原始社会晚期开始,历经商周秦汉,跨越了中国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时间之长,影响之深,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所不能相比的。它在奴隶社会、元、明经历“三起”,又曾在汉朝式微,最终随着封建王朝的坍塌腐朽而彻底断绝。

让人惊悚的是血腥和残忍诞生于神圣和庄严,让人欣慰的是自私和迷信终结于反抗和光明。幸而我们生活在文明发达的社会,不然谁又会成为下一个殉葬的人呢?所谓的“文明”沐浴着鲜血书写过的繁华,最终成为了历史,再无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