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是做什么的
青灵氏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简称中共中央书记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工作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主持。其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那么中央书记处是做什么的?
1、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设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中央书记处的设立,是从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的。它取代了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2、1943年3月20日,中央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明确了中央书记处的职责。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七大、八大党章均有设立书记处的规定。九大、十大党章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
3、1980年2月28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使这一制度得以恢复。决议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总书记、书记和候补书记由中央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
4、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党的十三大将中央书记处改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不必再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只需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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