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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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在法律关系上同属于信托制,可以通过募集单一资金和集合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资金都可以投向各类资产(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或者未通过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等资产),那么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是什么呢?

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1、投资限制:信托计划无法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

2、投资者人数限制: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3、投资效率:信托计划投资于地产类项目需要事前审批,基金子公司在操作地产项目时无须审批。

4、监管约束:信托的监管约束较多,相关部门相继出文限制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票据务、限制信托公司开展地产业务、限制信托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如,四部委联发“462号文”);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较少。

5、净资本约束: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净资本的占用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无净资本约束。

6、投资能力:信托公司普遍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能力较弱;而基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的投研团队和投资管理经验,在投资于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方面比较有优势。

7、兑付规则:在现实操作中,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默认会遵守“刚性兑付”的约定;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没有此类操作惯例。

8、集合资金募集能力:有些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直销团队,有稳定的募资能力,另有部分信托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信托理财资金池进行投资,在操作大规模募资项目上比较稳妥;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渠道有限,在集合产品的销售上压力较大。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如股东为第三方销售机构或股东为自销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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