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死因是什么?
温瞳
王勃出生书香门第,六岁即能写诗作赋,十四岁便以出众的文采受到唐高宗的赏识而官拜朝散郎,成为当时最年轻的朝廷命官,可谓少年得志,富贵功名不可限量。那么究竟王勃的死因是什么呢?
1、王勃是溺水而死。
2、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小小的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
3、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也连累了他的父亲。
4、王福峙因儿子王勃犯罪,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王勃远行到交趾去看望父亲,途中溺水而死,从而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王勃的死,是渡水时遇难不幸而死,还是自杀,无从查考,总归是怀着一腔愁愤离开人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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