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晚年工作是什么?
泰华
阿沛·阿旺晋美(1910.2—2009.12),藏族,西藏拉萨人。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那么阿沛·阿旺晋美晚年工作是什么呢?
1、阿沛·阿旺晋美长期担任西藏自治区的主要领导职务,还曾任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从1979年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重新恢复民族委员会到1993年,阿沛·阿旺晋美兼任了第五、第六和第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领导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在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阿沛·阿旺晋美向大会作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后,阿沛·阿旺晋美又多次带队深入到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在协助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的工作上倾注了不少心力。20世纪90年代,他还提出了关于如何加快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3、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之时,阿沛·阿旺晋美就成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了第三、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他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尽心竭力,时刻关心着祖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关心着西藏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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